2009年11月7日 星期六

無知

進入法律學習領域已經第四年了,每次和學長姐聊天,他們都可以侃侃而談,可以指出釋字對日常生活可能產生的影響,指出一些社會案件的法律觀點等等。

但是,身為一個法律人,如何透過法律的眼光去檢視社會事件、政策謬誤、金融或市場的問題等,對我來說,確是有困難的。反而,一些八卦、爆料性質的新聞、民間部落客卻可以影響我對這類議題的價值判斷。

例如當大家爭吵是否開放「美國牛肉內臟」這種議題時,一般大眾當然可以依自我偏好來發表自身的意見,但是學習法律的我,則應該從WTO規範面來檢視我們的談判代表是否有所疏失以及可能影響的後果,而不是跟著立委、名嘴、新聞媒體等起舞。

顯然,我在法律這條路上,並沒有學好,這真讓人氣餒。